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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财政局、教育局,省直有关部门,省属高等学校:
现将《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》印发给你,请遵照执行。
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
2014年10月13日
鲁财教【2014】37~1 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