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科技大学违约申请表

发布时间:2018-10-28 浏览量:6740 二维码


1、原则:

毕业生在毕业时,应慎重签订三方协议,在三方协议中应尽可能写清楚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,包括双方违约责任。协议一经签字盖章后,毕业生应诚实守信履行协议,学校不鼓励不支持毕业生的违约行为。

2、包含情况:

情况1:学生/单位/学校三方签订完毕就业协议书;

情况2:应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单方或两方要求,学校先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; 

情况3: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订完毕就业协议书;

情况4:其他情况(以“毕业生是否诚实守信”为原则,由学生就业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认定。)。

3、处理方式

毕业生从学院辅导员处领取或从就业信息网下载违约(改派)申请表,并按要求去原单位、新单位、导师(研究生)、就业专职教师、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。毕业生签约时间为毕业学年秋季学期的,学校统一受理违约申请的起始日期为毕业学年1月的第一个工作日;签约时间为毕业学年春季学期的,违约受理起始日期为毕业学年5月的第一个工作日。寒暑假不受理毕业生违约申请。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受理之日起,违约申请一般在5个工作日审批完成,特殊情况的,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。

4、特别说明

(1)学校要求全体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慎重考虑、维护学校声誉、遵照有关流程办理手续,不鼓励不支持毕业生个人原因违约,不帮助毕业生违约;

(2)毕业生违约手续的办理,一切相关材料以书面的申请或证明为准,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,学校不予认可;

(3)毕业生自行解决与用人单位因违约问题造成的纠纷;

(4)毕业生通过“协议书”丢失补办等途径,逃避或不及时办理与原用人单位办理协议书解除手续的,一律按毕业生“恶意违约”处理,学校将向毕业生新的用人单位通报毕业生的诚信问题,并不再办理毕业生到新用人单位的派遣手续,毕业后,该生户口档案等转回生源地。

(5)如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协议书无法执行情况,毕业生应在第一时间取得用人单位的书面证明,如实向学校汇报情况,办理完成相应的手续后,方可与新的用人单位签约。否则,学校有权终止毕业生到新单位就业的相关手续,待毕业生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,方可继续办理,由此造成的后果,由毕业生承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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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