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暂缓征询用人单位意见的函

发布时间:2018-04-21 浏览量:4247 二维码


仅限于北京、上海申报户口需要办理暂缓的毕业生使用。

毕业生下载意见函后打印,根据个人实际就业情况填写完整。

先至就业中心盖章,然后请用人单位反馈意见。

个人签字后,按照暂缓办理流程办理。


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征求意见函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