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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限于北京、上海申报户口需要办理暂缓的毕业生使用。
毕业生下载意见函后打印,根据个人实际就业情况填写完整。
先至就业中心盖章,然后请用人单位反馈意见。
个人签字后,按照暂缓办理流程办理。
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征求意见函.docx